行政法
土耳其气候法详解:排放许可证与行政处罚
发布于 2026年5月21日·10 分钟阅读
律师 Mona Hukuk 编辑团队 - 安塔利亚 · 安塔利亚律师协会
2025年7月,随着《气候法》(İklim Kanunu,第7552号法律)正式生效,土耳其迈入环境监管的新纪元。这是土耳其首部设立具有约束力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并辅以实质性行政罚款的单一立法。若您的企业在土耳其经营,或正考虑在安塔利亚附近投资工业或能源项目,现在就需要深入理解这一法律框架,而非等到问题发生之后。
气候法的立法目的
本法旨在结合土耳其绿色增长愿景与净零排放目标,全面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其覆盖范围涵盖监管行动的完整生命周期: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影响,以及建立实现上述目标的制度工具。
专设的气候变化局(İklim Değişikliği Başkanlığı)居于执法核心地位。该机构负责签发许可证、管理碳排放交易体系、监督检查工作,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凡承担排放合规义务的企业,均须在整个合规流程中与该机构保持交互。
本法适用范围广泛,涵盖能源生产、重工业及实施细则所界定的一切直接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受同等对待,无论母公司国籍或注册地为何,合规义务一律强制执行。
碳排放交易体系——您的企业需要了解什么
本法的核心是土耳其碳排放交易体系(ETS — Emisyon Ticaret Sistemi)。若您的设施属于受监管行业类别,则必须事先取得气候变化局颁发的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sera gazı emisyon izni),方可合法运营。
取得许可证后,您的义务将持续全年。您须持续跟踪设施排放量、委托独立机构进行核查,并提交经核查的年度排放报告。此外,您还须每年提交相应数量的排放配额(tahsisat)——即代表您排放一定量温室气体权利的凭证。气候变化局依据刊载于《官方公报》的国家分配方案分配配额。
若情况发生变化——包括设施改造、所有权变更或停产——须及时更新许可证或向气候变化局报告。当许可证签发条件不再成立时,该许可证可予以变更或撤销。
行政处罚——法律实际规定的处罚内容
《气候法》第14条对处罚结构作出了具体规定,相关处罚力度不容小觑。
未按时提交经核查的排放报告,处50万至500万土耳其里拉罚款。对于已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企业,上述罚款金额翻倍。
无有效排放许可证运营,或在许可证被撤销后继续运营,将按每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计收罚款。若企业已存档经核查的排放报告,则按过去五年最高申报排放量,以每吨5土耳其里拉的标准计算罚款;若不存在经核查的报告,罚款金额为100万至1000万土耳其里拉。
未按时提交所需配额,将对每个缺失配额处以相当于该年度最后一季度一级或二级市场加权平均配额价格两倍的罚款。由于市场价格波动,此项风险敞口可能相当可观。
除碳排放交易体系义务外,本法还对未经许可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及氟化温室气体的行为设立单独罚款——从标签违规的12万里拉起,直至无证进口或交易的250万里拉。向气候变化局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处17万里拉罚款。
本法将单次罚款上限设定为5000万里拉。重复违规适用倍数规则——首次重复违规罚款翻倍,后续重复违规罚款增至三倍。所有金额每年依据官方通货膨胀重估率进行调整。
宽限期及主管部委的停业权力
在处以罚款之前,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可给予最长一年的一次性宽限期以纠正违规行为。宽限期并不中止罚款计收——处罚与整改期限同步进行。若宽限期届满时违规行为仍未纠正,主管部委可部分或全部暂停相关活动,直至恢复合规状态为止。
配额提交方面长期不合规另有专项处理机制:若某企业连续三年提交的配额数量低于所需配额数量的80%,将导致许可证被注销,且在3至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许可证。
对罚款或许可证决定提出异议
《气候法》下的行政处罚须向行政法院(idari yargı)提起诉讼,对方当事人为气候变化局。您可通过此途径申请撤销罚款决定或许可证撤销决定。
有一个重要的实务要点:提起诉讼不自动中止罚款的缴纳。在案件审理期间,罚款仍可被强制执行,除非您同时申请暂缓执行(yürütmeyi durdurma)。因此,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了解土耳其行政法院诉讼程序(针对外籍人士)至关重要。
缴纳程序依据《违规行为法》(Kabahatler Kanunu)进行,该法赋予被罚款方额外的程序权利,包括在执行措施启动前获得正式通知的权利。您还可参阅我们关于在土耳其对罚款提出异议的指南,以了解相关程序背景。
常见问题解答
问:气候法是否适用于在安塔利亚的外资企业?
适用。本法适用于在土耳其开展受监管活动的任何企业,与所有者国籍无关。若您的设施产生实施细则所涵盖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您就需要取得排放许可证。
问:什么是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如何申请?
这是气候变化局颁发的正式授权,准许您的设施合法运营。您须向气候变化局提交有关设施的技术文件进行申请。在没有此许可证的情况下运营属于严重违规,将面临重大财务后果。
问:行政罚款可以提出异议吗?
可以,通过向气候变化局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提出。提起诉讼的时限遵循土耳其行政程序法的一般规定。提起诉讼并不中止罚款的征收——如需中止,须另行申请暂缓执行。
问:罚款金额是永久固定的吗?
不是。法律规定的罚款限额每年依据官方通货膨胀重估率进行调整。每年更新后的金额通过刊载于《官方公报》的公告予以公布。
问:哪些情形会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最常见的情形是连续三年提交的配额数量低于所需数量的80%。许可证被注销后,在三至六个月内不得申请新的许可证。
Mona Hukuk 如何为您提供帮助
Mona Hukuk 为在土耳其经营的企业——包括在安塔利亚及周边地区持有工业或能源资产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新《气候法》下的合规咨询、排放许可证申请及行政处罚异议方面的法律服务。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monahukuk.com 或拨打 +90 (242) 606 14 32 安排安塔利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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