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与移民法
在土耳其申请国际保护(庇护)的完整流程
发布于 2026年7月14日·11 分钟阅读
律师 Mona Hukuk 编辑团队 - 安塔利亚 · 安塔利亚律师协会
对于无法返回原籍国的外国人而言,在土耳其寻求庇护要走的是《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Yabancılar ve Uluslararası Koruma Kanunu,第 6458 号法律,简称 YUKK)第三部分所确立的"国际保护"制度。这套程序与普通居留许可的申请截然不同,配有自成一体的权利,也设有独立的异议机制。一旦向错误的机关、以错误的方式提出申请,或在办理过程中疏忽了应尽的义务,后果可能严重到申请被视为撤回。下文将逐步梳理其法律框架与实务运作。
国际保护的法律依据与身份类别
YUKK 第 3 条把"国际保护"界定为难民、有条件难民或附属保护三种身份。这三种身份各自的适用范围,规定在第 61 条至第 63 条之中。
难民(第 61 条): 由于土耳其对 1951 年《日内瓦公约》保留了地域限制,只有当引发迫害之虞的事件发生在欧洲国家时,才会授予难民身份——迫害须基于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见解,且当事人有充分理由为此感到恐惧。
有条件难民(第 62 条): 若迫害理由相同,但相关事件发生在欧洲国家之外,当事人获得的是有条件难民身份,并获准留在土耳其,直至被安置到第三国为止。实务中,来自叙利亚、阿富汗、伊朗等国的个人申请人,大多落入这一身份。
附属保护(第 63 条): 有些人既不符合难民、也不符合有条件难民的条件,但一旦被遣返,将面临死刑或死刑的执行;将遭受酷刑或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因武装冲突中不加区分的暴力而使其人身面临严重威胁——对这类人,法律授予附属保护身份。
除此之外,第 50 条与第 51 条另行规定了无国籍问题:对于与任何国家均无国籍归属关系的人,其无国籍状态由移民管理总局认定,并向其签发无国籍人身份证件。严格来说,无国籍并非国际保护身份之一,走的是自己独立的认定程序,但它是一种密切相关的保护基础。
向何处、以何种方式申请
YUKK 第 65 条写得很明确:国际保护的申请须亲自向省长办公室(valilikler)提出。实务中,这些事务由隶属于省长办公室的省移民管理局(PDMM)经办。若申请是在边境口岸或境内向执法机关提出的,会立即上报省长办公室,并在那里完成后续手续。
每一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都可以以本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还可以为基于同一理由随行的家庭成员一并申请。一项重要的保障是:对于在合理期限内自行前来申请的人,只要就任何非法入境或滞留说明了正当理由,就不会对其提起刑事追诉(第 65 条第 4 款)。这意味着,以不正规方式入境本身,并不构成申请的障碍。
登记、面谈与决定
提出申请之后,依第 69 条办理登记:身份信息、旅行路线以及此前是否有过保护申请都会被记录在案,并告知面谈的时间与地点。登记完成后,申请人会领到一份载有外国人身份号码的国际保护申请人身份证件,该证件可替代居留许可使用(第 76 条)。在登记时,申请人会被告知自己的权利、义务及异议程序,并可应请求获得口译服务(第 70 条)。
整个程序的核心是面谈(第 75 条)。面谈的目的是把申请理由详尽地陈述出来;必要时可加开面谈,会谈过程可以录音,且每次面谈结束时都会制作笔录。身份认定的决定是逐案作出的;按第 78 条,申请须自登记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了结,若在此期限内无法作出决定,会通知申请人。
评估期间享有的权利
在整个评估过程中,申请人都有权合法留在土耳其,其身份证件替代居留许可之用。YUKK 第 89 条保障了若干核心权利:
- 工作: 申请人或有条件难民可在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工作许可。而难民及附属保护身份的持有者,自获得身份之时起,即可作为受雇者或自营者工作。
- 医疗: 对没有全民健康保险覆盖、又无力支付的申请人,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 教育与社会援助: 接受初等和中等教育的机会,以及对有特殊需要者的扶助,均属本条范围之内。
作为对应,也可能会施加一些行政义务,例如在指定的省份居住、定期报到(第 71 条);住址、婚姻状况和收入的变动,须在法定期限内报告(第 90 条)。若出现违反情形——比如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出席面谈——可能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第 77 条)。
对拒绝决定提出异议,以及它与临时保护的区别
针对不利决定,YUKK 第 80 条给出两条路径: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行政异议,或直接诉诸法院。针对其他行政决定与行为,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加速评估(第 79 条)和不予受理(第 72 条)的决定,该期限为十五日。一项关键保障是:在异议或司法程序了结之前,当事人获准留在境内(第 80 条第 1 款 e 项)。若法院查明在期间计算或程序上存在错误,可以撤销该行政行为。
有两个相邻的概念必须加以区分。其一,临时保护(第 91 条)是对大规模逃离本国、寻求紧急保护的群体集体适用的另一套制度;它不作个别身份认定,且依其自己的专门条例运作。其二,人道居留许可并非一种保护身份,而是一种例外性的居留许可,不能替代国际保护申请。由于被拒可能带来被驱逐的风险,事先了解对驱逐出境决定提出异议的途径同样很重要。
常见问题
我是非法进入土耳其的——还能申请庇护吗?
可以。YUKK 第 65 条第 4 款规定,对于在合理期限内自行前来申请的人,只要说明了正当理由,就不会因非法入境或滞留而对其提起刑事追诉。不正规入境本身并不构成申请的障碍。
申请审理期间我可以工作吗?
申请人或有条件难民可在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工作许可。获得难民或附属保护身份的人,则自取得该身份之日起即可工作。工作许可并非自动取得,需另行提出申请。
有条件难民与难民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事件发生的地域。因欧洲境内事件而生的迫害对应难民身份(第 61 条);因欧洲境外事件而生的迫害对应有条件难民身份(第 62 条)。有条件难民会留在土耳其,直至被安置到第三国。
对拒绝决定提出异议的期限有多长?
可在十日内提出行政异议;向行政法院起诉的一般期限为三十日,而加速评估和不予受理的决定则缩短为十五日。在异议或诉讼了结之前,留在境内的权利持续有效。
Mona Hukuk 能提供哪些帮助
我们这支扎根安塔利亚的团队,长期为外籍当事人提供协助:准备国际保护申请、为面谈做准备、跟进身份认定程序,以及就拒绝决定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可以评估您的具体情况,与您一起确定合适的身份类别和恰当的异议途径。
如需在安塔利亚预约咨询,请致函 contact@monahukuk.com,或拨打 +90 (242) 606 14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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