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
外国人在土耳其立遗嘱:完整指南(土耳其遗嘱 · 公证遗嘱 · 手写遗嘱)
发布于 2026年4月28日·10 分钟阅读
律师 Mona Hukuk 编辑团队 - 安塔利亚 · 安塔利亚律师协会
对于在土耳其拥有不动产、银行账户或商业权益的外国公民而言,订立遗嘱是确保遗产按照本人意愿分配的最有力方式。一份内容完备的遗嘱能够:
- 消除继承人之间的不确定性,
- 作为遗产税筹划的有效工具,
- 帮助避免诉讼纠纷,
- 减少跨境继承程序中的不确定因素。
本指南就外国人在土耳其订立遗嘱的流程及主要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遗嘱类型
根据土耳其法律,遗嘱共有三种形式:
1. 手写遗嘱(El Yazılı Vasiyetname)
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并注明日期及签名的遗嘱。具体要件如下:
- 全文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不得打印或机打),
- 日期和签名须由立遗嘱人亲笔完成,
- 内容须清晰明确,易于理解,
- 可以外文书写;但在土耳其申请执行时,须附具宣誓翻译件。
手写遗嘱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成本低廉;但相较于其他形式,日后被提出异议(如伪造声称等)的风险较高。
2. 公证遗嘱(Resmi Vasiyetname)
在公证人或授权官员主持下、有两名见证人在场时订立的遗嘱。具体要件如下:
- 立遗嘱人向公证人或官员陈述遗嘱内容,
- 官员将遗嘱内容记录成文,
- 在立遗嘱人及两名见证人面前朗读遗嘱,
- 立遗嘱人确认内容并签名,
- 两名见证人签名。
公证遗嘱是最为安全可靠的遗嘱形式,日后被撤销无效的可能性极小,是外国人订立遗嘱的首选方式。
3. 口头遗嘱(Sözlü Vasiyetname)
口头遗嘱仅适用于特殊情形(战争、流行病、面临迫在眉睫的死亡危险等)。立遗嘱人在两名见证人面前口头表达其遗愿,见证人随后将内容整理成书面文件。在通常情况下,口头遗嘱极少被使用。
遗嘱内容的准备
一份内容完备的遗嘱应包含以下要素:
1. 立遗嘱人的身份信息
全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本国国籍及最后惯常居所地。
2. 继承人或受益人的确定
谁将获得哪些财产?继承人须明确列明:
- 配偶,
- 子女(哪位子女获得哪项财产),
- 其他亲属,
- 第三方或机构(基金会、协会等)。
3. 遗嘱所涵盖的财产
详细列明哪项财产归属于谁:
- 附有产权信息的不动产,
- 银行账户信息(即便无法逐一列举,亦应作概括说明),
- 公司股份,
- 艺术品、收藏品,
- 其他个人物品。
4. 遗嘱处分方式
- 遗嘱指定继承(Mirasçı Atama)——为特定财产或份额指定受益人,
- 遗赠(İrade Beyanı / Vasiyet)——指示将特定金额或物品移交给指定人,
- 后备继承人指定(Yedek Mirasçı)——在第一顺位指定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时的替代安排,
- 遗嘱执行人(Vasiyeti Yerine Getirme Görevlisi)——负责监督遗嘱执行的指定人员。
5. 日期与签名
遗嘱订立日期及立遗嘱人签名为必备要件。
特留份(保留份额 / Mahfuz Hisse)
根据土耳其法律,特定继承人享有特留份权利:
- 子女,
- 配偶,
- 父母(在特定条件下)。
享有特留份的继承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通过遗嘱予以剥夺。若特留份遭受侵害,受侵害的继承人可提起扣减诉讼(Tenkis Davası)主张其权利。
因此,外国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尊重特留份规定;否则,遗嘱中的相当部分可能面临被法院扣减的风险。
针对土耳其财产的遗嘱策略
当外国公民在土耳其拥有财产时,在遗嘱中处理该财产通常有两种实际可行的方式:
1. 专门针对土耳其的遗嘱
可在土耳其公证人处订立一份仅涵盖土耳其境内财产的遗嘱。优点包括:
- 可在土耳其直接适用,
- 无需经过承认程序,
- 保证符合土耳其法律的形式要求。
2. 在本国订立的总括遗嘱
按照本国法律订立的总括遗嘱,同样可以涵盖在土耳其的财产。但在土耳其申请执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 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
- 宣誓翻译件,
- 土耳其法院的承认裁定。
程序较为繁琐是此方式的主要实际缺点。
推荐做法通常是针对每个相关国家分别订立遗嘱,每份遗嘱直接在其所属司法管辖区内适用。
遗嘱的保管与告知
遗嘱订立后:
- 可寄存于公证人处(公证遗嘱通常由公证人保管),
- 可交由受信任的亲属保管,
- 可移交给律师保管。
立遗嘱人去世后,遗嘱须提交至治安法院(Sulh Hukuk Mahkemesi),由法院正式宣读开封。开封时,继承人到庭陈述,法院审查遗嘱的有效性。
对遗嘱提出异议
继承人可基于以下理由对遗嘱提出异议:
- 形式无效——未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 立遗嘱人行为能力欠缺——遗嘱订立时,立遗嘱人缺乏相应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瑕疵——欺诈、胁迫或错误,
- 侵犯特留份——通过另行提起的扣减诉讼加以追索。
针对形式问题的挑战,须通过无效诉讼(İptal Davası)提出;特留份主张则须通过扣减诉讼提出。
遗嘱的撤销
立遗嘱人在其生存期间可随时撤销或变更遗嘱:
- 通过订立新遗嘱的方式(原遗嘱视为废止),
- 将手写遗嘱实物销毁,
- 对于公证遗嘱,须在公证人处办理注销手续。
遗产合同:另一种安排方式
根据土耳其法律,遗产合同(Miras Sözleşmesi)是有别于遗嘱的另一种财产处分工具。遗产合同由立遗嘱人与继承人双方协议订立,包含相互承诺,且——与遗嘱不同——不得单方面撤销。该合同:
- 须在公证人面前订立,
- 就特定财产或份额建立合同关系,
- 特别适合家族企业传承等场景。
遗嘱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遗嘱可有效运用于遗产及转让税的筹划:
- 在特留份限额内,将遗产定向分配给特定人员,
- 向基金会或慈善机构捐赠(可能享有税收优惠),
- 通过生前赠与减少应纳税遗产。
在专业会计人员的支持下进行规划,可为继承人实现可观的税收节省。
法律支持
对于在安塔利亚拥有土耳其财产的外国公民,MONA HUKUK(摩纳法律事务所)在遗嘱订立的每一个阶段均提供严谨细致的法律服务:从遗嘱内容的准备,到公证认证,再到与本国遗嘱的协调衔接,以及必要时的继承规划。一份精心规划的遗嘱,是您能够留给挚爱之人最宝贵的遗产。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ontact@monahukuk.com 或拨打 +90 (242) 606 14 32 安排安塔利亚咨询。
Türk Hukuku'ndaki gelişmeleri haftalık özet olarak almak ister misiniz?
Resmî Gazete duyuruları, yargı kararları ve mevzuat değişikliklerini haftalık olarak e-postanıza gönderiyoruz. Ücretsiz; istediğiniz an iptal edebilirsin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