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
土耳其继承法中在世配偶的用益权
发布于 2026年5月27日·10 分钟阅读
律师 Mona Hukuk 编辑团队 - 安塔利亚 · 安塔利亚律师协会
当配偶在土耳其去世时,在世的另一方将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我能继续住在我们的家中吗?土耳其继承法为此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其中包括一项称为用益权(intifa hakkı)的权利,即便房屋的法律所有权由子女或其他继承人共同分享,该权利仍允许在世配偶继续使用并受益于家庭住宅。对于在安塔利亚及土耳其各地的外国公民而言,在危机发生之前充分了解这些权利,远比在压力下仓促应对要明智得多。
在世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
《土耳其民法典》(Türk Medeni Kanunu,第4721号法律)保障在世配偶享有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其继承权源于法律本身,而非仅凭遗嘱。继承份额的大小取决于被继承人的其他在世亲属情况。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499条:
- 与被继承人的子孙后代共同继承时:在世配偶可获得遗产的四分之一(1/4)。
- 与父母共同继承、无子孙后代时:配偶获得二分之一(1/2)。
- 仅与祖父母共同继承时:配偶获得四分之三(3/4)。
- 无其他在世亲属时:配偶继承全部遗产。
在实践中,大多数家庭育有子女,因此在世配偶往往仅能获得四分之一的份额——这往往低于许多人的预期。正因如此,围绕家庭住宅的相关权利显得尤为重要。
用益权的实质含义
用益权(intifa hakkı)是指对名义上属于他人的财产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简而言之,这是一种无需持有全部产权即可居住甚至出租房屋的权利。一旦在土耳其土地登记册(tapu sicili)中完成登记,用益权便成为一项真实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对所有共有人及未来买受人均具有约束效力。
对于在世配偶而言,对家庭住宅的用益权意味着无论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持有多大的所有权份额,其均可继续在该住宅中居住。法律有意将对住宅的使用权与对其中某一份额的所有权相分离。
主张家庭住宅权利的两条途径
土耳其法律为在世配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途径,以保障其对共同生活房产的权利:
途径一:婚姻财产清算(《土耳其民法典》第240条)
婚姻财产因死亡而清算时,在世配偶可请求对属于被继承人的家庭住宅享有用益权,或享有更为有限的居住权(oturma hakkı,即habitatio:仅供本人居住、不得转租的人身权利)。该权利的价值首先从在世配偶在婚姻中的参与份额抵扣;若有不足,则需向其他继承人额外支付差额。
途径二:遗产分割(《土耳其民法典》第652条)
在遗产实际分割阶段,在世配偶可申请将家庭住宅——或共用生活物品——按其继承份额折价分配给本人。若整体转让所有权将对其他继承人造成不成比例的损害,法院可转而裁定授予用益权或居住权作为可行的折中方案。
两种途径均存在同一限制:上述权利均不延伸至被继承人用于经营活动、且其子孙后代需继续使用的住宅部分。
特留份:不可剥夺的权利底线
即便是经过精心设计的遗嘱,也无法完全剥夺在世配偶的继承权。《土耳其民法典》第506条确立了特留份(saklı pay)制度——即受法律保护的遗产份额:
- 与子女或父母共同继承时:特留份等于完整的法定继承份额。
- 其他所有情形:特留份为法定份额的四分之三(3/4)。
通过遗嘱或生前赠与侵害上述底线的行为,均可通过向法院提起减额之诉(tenkis)加以救济。这一点对土耳其公民的外国籍配偶,以及曾进行大额生前财产转移的夫妻而言尤为重要。如需深入了解,请参阅我们关于土耳其继承法特留份的专题文章。
对在土外国公民的实际意义
在土耳其继承资产的外国公民须受土耳其法律管辖,包括上述用益权规则。以下几点实务事项需特别关注:
- 准据法:若夫妻双方分别在不同国家定居,则需进行简要的法律分析,以确认哪国法律适用于遗产事务。对于位于土耳其的不动产,通常适用土耳其法律。
- 登记手续:用益权须在土地登记册(tapu sicili)中正式登记,方能对抗第三方。为此,需要法院裁定或全体继承人共同签署的公证协议。
- 时效要求:土耳其的遗产程序设有严格的程序期限,及时行动方能有效保护自身权益。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阅我们的相关指南:土耳其遗产税及外国人在土耳其的财产继承。
常见问题解答
问:共同继承的子女能否驱逐在世配偶离开家庭住宅?
不能单方面驱逐。《土耳其民法典》第652条明确赋予在世配偶申请用益权或请求分配家庭住宅的权利,这意味着共同继承人不得在未经法院程序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其离开。
问:若在世配偶再婚,用益权是否自动终止?
土耳其法律并不因再婚而自动终止用益权。当事人可就此约定特定条件,但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权利默认继续有效。
问:若住宅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情况如何?
在世配偶已直接拥有其对应的产权份额。《土耳其民法典》第652条适用于被继承人名下的那一半,即现已纳入遗产的部分。在世配偶可申请将该部分分配给自己——向其他继承人支付价值差额后——从而取得住宅的完整所有权。
问:若住宅价值超过配偶全部继承份额,该如何处理?
配偶仍可申请取得该住宅,但须向其他继承人补偿价值差额。主张住宅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免费取得。
问:能否提前放弃上述权利?
可以。放弃声明可在婚前协议中作出,也可在死亡发生后由全体继承人协商达成。土耳其法院承认基于充分知情、自由意志作出的权利放弃声明。
Mona Hukuk 如何为您提供帮助
在安塔利亚维护上述权利需要迅速采取行动,向土耳其法院提交正确的申请,并确保用益权在土地登记册中得到妥善登记。我们的继承团队为在世配偶提供全程法律指导——无论是土耳其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涵盖从计算您的权利份额到完成产权登记手续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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